市直各单位、各有关部门:
根据《甘肃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〉办法》相关规定,市人防办依法于9月18日试鸣人民防空警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试鸣警报的目的:
一是检验人防警报设施的技术性能和报警效果,确保战时顺畅地发放防空袭警报。
二是为平时突发事件提供预警报知服务。
三是使广大市民熟悉和掌握警报信号内容,提高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辨识能力。
四是通过警报试鸣工作,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。
试鸣时间:
9月18日上午9时至10时试鸣防空警报信号,下午15时至16时试鸣防灾警报信号。
警报信号内容:
1、防空警报
预先警报:鸣36秒、停24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三分钟)。
空袭警报:鸣6秒、停6秒,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三分钟)。
解除警报:连续鸣三分钟。
2、防灾警报:鸣20秒、停10秒,反复六遍为一个周期(时间三分钟)。
解除警报:连续鸣三分钟。
具体要求:
1、试鸣期间,各警报点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,严格按照警报设备操作步骤,认真操作。 天水广播电视台要做好电视警报信号发放的切换工作,确保电视警报与其它警报器同时、同步鸣响